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具体见当年学院通知。
原则上专业现有人数加接收数后,平均班额上限不超过50人。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需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1.对于转入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对于转出学生。批准转出申请人数不得超过专业人数的60%,超过专业人数的6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舜耕校区学院办公室(9号干训楼9323室)。学院汇总名单,审核学生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资格的学生参加面试。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应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按照“志愿优先,面试成绩排序”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人数如果名额不足,按照面试成绩递补录取。
(三)考核形式
1、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成绩,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选拔。
2、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知、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
(四)确定名单
面试后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
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第五条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办理。具体接受人数、交表时间等信息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9号干训楼323室
联系电话:82617905
联系人:刘老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10月19日